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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城市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开择优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响水县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响办发〔2017〕89号)和县政府领导的批复,参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响水城市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响水城市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安全工程师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之后出生);

6.男性,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在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年限不少于3年(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4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聘用后与所在单位工作人员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38条规定的回避关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失信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电话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6日-4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响水城市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部(响水经济开发区珠江路33号,行政楼二楼);

4.咨询电话:0515-86786005。

(二)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响水城市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择优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请提前从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站或响水城市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下载填写);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3.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在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证明(须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有关资格、资历证明(证书)。

资格初审合格的,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报名人员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1.如实填写《响水城市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择优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准确。

2.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本次招聘按招聘总人数设1:3开考比例。如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按体现竞争的原则,经响水城市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体研究,最低可以将开考比例降低至1:1.5;开考比例降低后报名人数仍不足的,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4.报考人员应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并请关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响水城市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的有关通知信息。

四、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体现安全工程师岗位特点;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

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的,按照实际面试合格人数确定体检人数;如出现尾数同分的,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录用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无故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

4.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响水城市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组织考察。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六、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1.响水城市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在考察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通过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响水城市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历、面试成绩、排名等。

2.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县人社、财政(国资)部门审核后,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人事(劳动)关系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3.受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除不可抗拒原因外)未到单位报到上班以及报到后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拒绝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服务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合同期满(或合同试用期内),如不能胜任工作,则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如能胜任工作,重新续签劳动合同。

服务期间薪酬待遇参照响水城市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正式员工待遇,从起薪之月起,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县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5-68020017。

 

附件:

1.响水城市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择优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响水城市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0公开择优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响水城市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3